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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交流)西塘镇精准实施“第一种形态”筑牢第一道防线

2017-12-26 15:13:10  

今年以来,西塘镇纪委精准实施“第一种形态”,制定《关于落实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对日常履行“两个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较差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等14种需要实施“第一种形态的情形进行精细分类和划定,明确了“第一种形态”运用的责任主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党组织隶属关系,对党员干部的提醒、函询、约谈和诫勉谈话实施分级负责。2017年,西塘镇运用“第一种形态”54人次,其中开展提醒谈话人33人次,退出违纪所得5人次,开展诫勉谈话16人次,“第一种形态”在四种形态中的占比为75%,同比上升150%,使纪律防线进一步前移,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筑牢了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道防线,有力带动了“四种形态”的贯彻落实。

 一、建立健全机制,推动第一种形态精准运用

一是细化“第一种形态”运用方式。制定《关于落实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对日常履行“两个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较差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情节轻微的、村、社区班子成员或部门下属人员发生的违纪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反映的问题具有一般性,查清只能给予轻处分或批评教育,或者反映问题不实而予以澄清的等14种类型中符合一种即需要实施第一种形态。二是规范“第一种形态”运用程序。明确了“第一种形态”运用的责任主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党组织隶属关系,对党员干部的提醒、函询、约谈和诫勉谈话实施分级负责。谈话人对谈话对象指出其存在问题,进行批评教育、提醒告诫,责令限期整改并书面报告整改情况。谈话指定专人记录,记录需经谈话人和谈话对象签字确认,并填写《登记表》整理归档备查。三是明确“第一种形态”结果运用。明确对受到约谈函询党员干部落实整改措施情况实施跟踪监督,对于整改落实不到位或未进行整改的,将直接启动执纪审查。

二、强化使命担当,压实第一种形态主体责任

一是制定责任清单履责。把落实第一种形态作为基层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通过对主体责任的细化量化,督促各级党组织和负责人把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作为必须完成的任务。 镇党委书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按照责任清单要求,今年以来,对存在廉政风险的1名村党组织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在全镇面上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对辖区党员开展提醒谈话21人次。二是编印工作流程尽责。编印下发实践“第一种形态”操作流程图,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对提醒谈话、廉政谈话等方式的工作流程进行介绍,要求在开展谈话时据实记载,并按时上报。三是督促落实“一岗双责”。为协助班子成员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增强约谈提醒的有效性,镇纪委对谈话函询类的问题线索按照分管条线、责任人等分类处置,将反映某个部门的或部门负责人的问题线索转镇班子分管领导约谈责任人,进一步落实责任。比如,今年以来,将反映房管所曹某具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交由分管房管所的领导对其进行约谈,在全镇面上起到良好的警示效果。

三、用好谈话提醒,筑牢第一种形态关口防范

一是围绕纪律教育“集体谈”。将谈话提醒这一“小”的教育形式放在党规党纪这一“大”教育范围中来推动,通过“一把手”廉课、清风宣讲团、情景案例课堂等平台,对全镇党员干部进行集体谈心谈话。如镇党委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第一时间召开班子会议专题学习,并通过“平川讲坛”对全镇党员干部集中教育;结合查处通报的案例,到镇基层站所、企业、村(社区)开展纪律宣讲,将情景案例融入提醒谈话,增强教育说服力。今年以来,该镇共开展廉政党课19场次,纪律宣讲8场次,专题班子会议16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1000余人次。二是结合岗位风险“个别谈”。对特点工作时期、特定工作岗位进行“一对一”个别谈话,防止权力滥用风险。2017年,对新任职的23名镇村干部进行任前谈话,提醒其在新的岗位上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对临近退休的2名领导干部,提醒其“退位不退步”,严格遵守离职或退休后从业的相关纪律规定;对在土地出让、征地拆迁、工程建设、资金分配等重点领域、重点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党员干部重点提醒,进一步重申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并要求每季度上报廉政履职情况;对工作被动应付、落实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等行为发放提醒函6份,要求立即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三是抓住苗头问题“深入谈”。坚持带着问题开展谈话提醒,主要紧盯党员干部执行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不严;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巡察、审计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信访或网络舆情反映情况等六个方面。如针对“二级巡察”中发现的有单位擅自虚列名目发放津补贴,及时对3名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严肃指出存在的问题,帮助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目前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已经全部退回。

四、全程记录留痕,确保第一种形态落到实处

        一是形成封闭回路。对各基层党组织设定了谈话记录特定表格,明确了谈话对象、谈话人、谈话内容、谈话对象承诺、记录人签字、谈话领导签字,形成了“谈话有记录、评议有表格、结果有报告”一整套严谨体系。谈话表、整改汇报、评议材料等一并装入党员干部廉政档案,使党组织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做到了“有据可查,全程留痕”,形成了“封闭回路”。二是跟踪督查整改到位。为防止一谈了之,对谈话实行台账式管理,责令被约谈的单位及个人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防止制度空转、谈话空谈。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进行二次约谈,谈话对象须对此做出书面说明,书面材料会同谈话记录一并留存,确保全程留痕,促进整改落到实处;对反映内容失实、错告、诬告的情况,及时予以澄清,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反映人的相关责任,保证监督执纪的严肃性。三是强化“结果运用”。把运用“第一种形态”工作机制实施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目标任务和日常工作检查重点,作为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党组织负责人和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重要证据,作为评先评优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确保做实第一种形态的各项举措有效落实,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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