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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交流)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推行“问题清单”制度

2017-12-27 09:17:59  

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成立以来,遵循上级纪委监委抓早抓小抓预防的指示精神,在今年2月创新实施“问题清单”制度作为积极探索监督执纪新途径的一个研究课题,采取多种措施落实“四种形态”,推动监督单位及时精准把握廉政风险点,对潜在的风险进行有效防控,初步收取了提升监督执纪效率的实施效应。

一、推行的主要做法

一是查漏补缺“回头看”。为了强化监督,从源头上杜绝监督单位问题的再出现,防止年年改年年犯的现象发生,同时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组在开展监督执纪等工作中发现问题的有效处置,更好地肩负起监督责任,今年年初,第五纪检监察组集中精力做好“回头看”工作,把2016年度在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列出一张包括5大方面20个细节的“问题清单”通报给4个监督单位,要求各监督单位及时整改,有针对性地做到抓早抓小抓预防。

二是规范处置流程。在第一份“问题清单”整改取得初步实效后,及时制定出台《关于实行“问题清单”制度的函》,明确2017年对在监督检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全部实行“问题清单”制度,进一步规范问题处置全过程。辅以日常工作中监督巡查、驻点办公等方法,把日常监督执纪过程中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分析,形成“问题清单”。注重从小事抓起,监督过程中发现的所有轻微不廉洁行为都会被“问题清单”点名整改。“问题清单”及时通过一对一方式发函通报至涉及的监督单位,督促按期整改,力争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整改、早规范。

三是注重整改到位。为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在整改过程中要求被监督单位严格实行定牵头领导、定责任人员、定整改措施的“三定”责任制,对“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督促被监督单位及时整改到位。整改完成后要求将《问题整改报备表》送纪检监察组备案,纪检监察组对已进行整改的问题继续逐一跟进复查,进行“回头看”,确保问题真正整改到位。“问题清单”制度对每一个存在问题都要求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因此,涉及的单位领导和具体的责任人责任意识都明显增强,整改的动力增大,确保了问题在期限内整改到位。

四是明确责任追究。在制度实施过程中把“问题清单”转化为“问责清单”,坚持明确问责情形、明确问责依据、明确问责措施。对接到“问题清单”后整改不力或重复出现同类问题的,对单位领导和责任人进行约谈或按规定追究责任。实行一事一记的台账式管理,下发的“问题清单”、《问题整改报备表》等资料,及时做好归档工作,使问题处置有了责任追究的资料与依据,有利于监督执纪工作的持续开展。

二、初步呈现的四成效。

一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问题清单”对每一个存在问题都要求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问题整改报备表》报纪检组以备复查。因此,涉及的单位领导和具体的责任人责任意识都明显增强,整改的动力增大,确保了问题的期限内整改到位。通过实施“问题清单”制度,4个监督单位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痕迹化管理,确定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履职重点项目19个,层层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77份,及时精准把握廉政风险点,重新梳理排摸重点关键岗位廉政风险点127个,制定防控措施151条,对潜在的风险进行有效防控,减少廉政风险的发生,切实提升了监督单位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大大增强了监督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主动性。今年以来共向4个监督单位下发1556个具体问题的“问题清单”,涉及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工作作风效能、执行财务制度、基层党组织建设、执法办案、服务基层等各个方面。各监督单位整改到位问题56个,出台或完善工作制度3个,合并党支部1个,纳入公车改革车辆1辆。

二是工作明确具体抓手。各监督单位在领受问题“清单”后,普遍反应工作有了具体抓手,明确了下一步努力方向,从源头上杜绝问题的再出现,更好地肩负起主体责任。如第五纪检监察组监督的4家单位,收到“问题清单”后,都把“问题清单”转化为“责任清单”,并按制度要求落实整改到位,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守规守纪意识。其中县委政法委召开专题班子会议听取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在清明、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纠正四风大检查;结合实际工作对财务、人事等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先后排查风险点36个,采取防控措施50条。

三是细节避免重复犯错。通过实施“问题清单”制度,使问题的发现、整改有据可查,避免一些问题的重复出现。如第一季度检查发现的有些单位的班子成员未及时填写记录“一岗双责”履责情况,手册存在空白和缺项情况或填写“一岗双责”履责手册不规范,未按文件规定要求填写记录等细节问题,第五纪检监察组及时发送“问题清单”,避免了一些细节问题重复出现。如县司法局针对《问题清单》列出的问题,迅速制定与完善有关制度,专门出台了《嘉善县司法局请销假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上班签到制度,基本达到改进作风、纯洁队伍的目的。

        四是责任追究有据可查。下发的“问题清单”、《问题整改报备表》等资料,对整改不力或重复出现同类问题的单位领导进行约谈等工作,都备案存档,以便查考,使问题处置有了责任追究的资料与依据,有利于监督执纪工作的持续开展。由于载体创新工作创新成效显现,“问题清单”制度也先后被《嘉兴日报》、《嘉善报》等新闻媒体报道,南湖清风网站上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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